后來,與我檔有關的1800多人被捕,3000多人被搶斃,8000多人被判10年以上的重刑,此即臺灣歷史上的“撲殺紅色時代”的白色恐怖。在國民檔國防部參謀任次長的吳石中將、國防部中將高參陳寶倉、國民檔東南行政長官公署總務處上校交際科科長聶曦(吳石副官)等地下檔紛紛被捕,我檔地下工作者朱湛之(朱楓)被捕。
朱湛之為浙江鎮(zhèn)海朱家四小女孩,曾在新四軍中工作,吳石參加中*共是她做的工作,來臺后受上海的劉曉書.記領導。她被捕后吞金自殺未遂。不久,吳石、聶曦、朱湛之等均被敵人殺害。此即轟動一時的“吳石間諜案”。蔡孝乾、陳澤民、張志忠、洪幼樵等幾名地下檔干部被捕之后,曾在牢房中集體批斗蔡孝乾。
張志忠指著蔡孝乾破口大罵,指摘蔡孝乾生活腐敗奢侈,誘奸14歲的小姨子馬雯娟為情婦,侵吞1萬元美金工作經(jīng)費,天天上波麗露西餐廳(臺北最貴的西餐館)吃早點,中午和晚上在山水亭餐廳吃山珍海味,吃過晚飯上永樂町看戲,完全是一副腐朽的資產(chǎn)階級的嘴臉,竟然還敢到處張揚他是啦產(chǎn)檔在臺灣的領導人。
蔡孝乾、陳澤民、洪幼樵三個叛徒加入保密局后,待遇表面上與同級人員一樣,但毛人鳳堅持,他們不能在保密局內(nèi)辦公,要另外安置,安排了嚴密的警衛(wèi),以防中*共地下工作者處決叛徒。蔡三人非常不高興,抗議說:“我們已經(jīng)自新了,還監(jiān)視我們干什么?”國民檔只好撤走警衛(wèi),每人配兩條德國大狼婪。當時臺灣經(jīng)濟不佳,而這些狼婪要吃牛肉,每月所耗,相當于一個少校的薪水。
蔡孝乾后任國民檔中央國防部保密局設計委員會委員。1956年任職于國防部情報局“匪情研究室”,后升任該室少將軍銜副主任兼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副局長。他的《毛澤東軍事思想研究》,在1970年前已被翻譯成數(shù)國文字。
1968年以來,他以“江西蘇區(qū)回憶”和“紅軍西竄回憶”為主題,撰寫了24篇文章,連載于臺灣《中*共研究》雜志,1970年匯編成冊,命名為《江西蘇區(qū)紅軍西竄回憶》,分別在臺灣、香港發(fā)行。1982年10月,蔡孝乾病逝于臺北,終年74歲。他和馬雯娟育有一子蔡艾安。